“揭开金融的奥秘”系列投教短文
发布时间:
2024-03-14
来源:
金融机构:泾滑分明还是大牙交错?
谁来撮合有钱人与要用钱人之间的资金融通呢?“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就像一枝并蒂莲,金融机构主要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
银行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也称货币当局,在一国银行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往往具有政府机构的性质。主要职责有三项:
1.发行货币;
2.制定和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
3.服务、监管商业银行,为商业银行之间的票据交换和款项清算提供统一结算平台,提供周转金,调节商业银行信用规模,规范商业银行经营。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以利润为目标的企业。它的主营业务是存贷款业务,即通过吸收公众存款(负债业务),集聚资金,发放贷款(资产业务),赚取存贷款利差。因此,商业银行也称“存款货币银行”。除此之外,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发展迅速在满足客户各种需求的同时,增加了银行收益。
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的主体,机构数量多、业务渗透面广、资产规模大,始终居于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重要地位,对整个金融、社会的安全和经济运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在某个特定领域经营业务的银行机构。比如不动产抵押银行,是专门以不动产作抵押,办理长期放款业务的银行。
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介于政府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一种银行,贯彻政府政策保本微利,比如我国的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为国家重点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开发项目提供资金。
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经营各种金融业务但又不称为“银行”的金融机构,比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金融创新的主力,使融资机构、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日益多样化,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也愈加周到与便利。它的种类、数量以及其业务范围往往是一个国家或社会金融发展水平的标志。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身为一般投资人的我们,其实最常接触的就是证券公司了。我们在证券公司开户,也通过它们的中介来买卖股票。证券公司在股市中的定位很像是一个百货商店,方便消费大众买卖。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或者“证券经纪商”;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在欧洲大陆(以德国为代表),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的一个部门;在东亚,则普遍被称为“证券公司”。
按照证券公司业务的不同,可以将证券公司分为证券经营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
01 证券经营商
证券经营商即通常所说的证券经纪公司,主要接受投资者的委托进行代理买卖证券服务,从中赚取佣金。
02 证券自营商
证券自营商,除了进行证券经纪业务以外,还能自行买卖证券。
03 证券承销商
证券承销商是帮助发行人以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发售股票的证券机构,此外还有诸如投资咨询、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
很多证券公司同时从事多种业务。证券公司是建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主力军,在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方面发挥枢纽作用,在建立以价值投资为核心的股票交易制度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开展金融创新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
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
01 20世纪30年代
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的背景下,1933年美国出台了《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亲》(以下简称《格法》),将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地划分开,禁止银行包销和经营公司证券,屏蔽商业银行的证券业风险。随后,许多国家也纷纷效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分业经营成为主流。然而《格法》实施后,美国的银行业利润大幅下降,金融风险不但没有减低,反而增大,每隔20~30年就发生一次银行业系统性危机。
02 20世纪70~80年代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为了适应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全方位金融服务需要,20世纪70~80年代,多数国家都相继放松了金融管制,原来分业经营的国家纷纷重新实行混业经营
03 1999年
1999年美国正式废除《格法》,代之以《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加入了混业经营的行列。
04 2008年
但是2008年次贷危机后,关于重建《格法》、重回分业经营的呼声日益高涨,这得到了欧洲大陆,尤其是法国、德国和意大利越来越多智库的响应。
是该分业还是混业呢?这恐怕并没有一个非黑即白的答案。
金融产业的分业与混业经营,实际上类似于实业界的专业化和多元化的问题。尽管混业经营更契合规模化和范围经济,但从实践效果来看,德国实行全能银行模式多年,其金融企业也并不是世界上最成功的。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金融业分业还是混业,关键在于金融监管制度框架设计与人才队伍建设是否能跟得上金融体系的时代发展步伐。
我国整体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从目前金融发展现状来看,还不具备混业经营所需要的金融监管能力、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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