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1-06
来源: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蒲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共建设 2 条生产线,主要产品包括 1500 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500 吨/年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拟在蒲城海泰厂区现有 313 车间进行改造,同时在厂区空地新建 315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办公、机修、库房等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阳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8号
邮编:715500
电话:17629091832
E-mail:78269933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师工
电话:13572817259
邮箱:1285024892@qq.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兴泰七街168号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mErBWq37zm4Fx1vzpM3Yw
提取码:1111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WyNLAy954ryiZGJV0vp1g
提取码:1111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涉及区域的附近居民、企业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期限为本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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