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
发布时间:
2019-02-27
来源: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规定,《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项目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
2、项目概况:利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新建废溶剂、高浓高盐有机废水焚烧装置及附属设施1套,包括废液罐区、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和余热锅炉等。处理能力60t/d,其中废溶剂24t/d,高浓及高盐废水36t/d。占地面积840m2,估算总投资3721.4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蒲城县陈庄镇工业园
联系人:赵捷
联系电话:17729023970
电子邮件:zhao.jie@xarlm.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5号
联系人:申工
电话:15909298540
电子邮件:46501957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kOZUTiBVa1WPLC-zmY9A 提取码:wgio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1、在公众意见表中,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2、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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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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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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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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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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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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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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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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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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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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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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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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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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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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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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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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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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