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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环境信息公示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环境信息公示

  • 分类: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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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4-1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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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环境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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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1-2022.3.31)

一、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61059269843837XP

单位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陈庄镇东鲁村委会蒲城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

地理位置

东经(精确到秒)110°0′32″

北纬(精确到秒)35°28′50″

法定代表人

袁江波

邮政编码

715511

环保负责人

张博涛

联系电话

17391037378

行业类别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电子邮箱

environment@xarlm.com

污染源管理级别

县直管

单位简介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是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液晶、OLED显示材料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和生产。

 

二、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生产工艺

排放污染物种类

液晶显示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液晶显示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产品方案涉及液晶产品,设计生产规模39.2t/a,

生产工艺艺过程主要包括反应以及水洗、结晶、蒸馏、过柱等多歩提纯方法,制得合格的液晶、OLED及医药中间体、OLED及功能材料产品

废水、废气、固废、噪音

OLED材料及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

OLED材料及医药中间体产业化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OLED材料16t/a,医药中间体材料5t/a,液晶材料10.2t/a

OLED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OLED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涉及OLED光电显示材料,设计生产规模为12t/a

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项目

年产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共计75t。

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

生产规模:新建废液、高浓度有机废水焚烧处置设备1套,处理能力:60t/d。

废液罐区、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和预热锅炉

三、废水排放信息

废水排放口
编号位置

WS-001

水污染物名称

规定排放限值

实际排放浓度

执行的排放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三级标准;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 B级标准

COD

500mg/L

159mg/L

特征水污染物

甲苯

PH

6-9

7.93

氨氮

45mg/L

1.7mg/L

BOD

300mg/L

54.4mg/L

甲苯

0.5mg/L

0.0014mg/L

核定年排放废水总量

/

总磷

≤70mg/L

3.8mg/L

总氮

≤8mg/L

11.6mg/L

实际年排放废水总量

/

邻二甲苯

≤1.0mg/L

0.0014mg/L

三氯甲烷

≤1.0mg/L

0.0014mg/L

氯苯

≤1.0mg/L

0.001mg/L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排放至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

可吸附有机卤素

≤8.0mg/L

0.0719mg/L

氟化物

≤20mg/L

0.64mg/L

四、废气排放信息

废气排放口编号位置

大气污染物名称

规定排放限值

实际排放浓度

废气排放口
编号位置1

车间废气排放口

PCHT-FQ-301/302/303/304/305/306/307/

308/312
(DA002/DA003/DA001/DA011

/DA012/DA013/DA014/DA015/

DA016/DA017/DA018/DA021/DA022

氯化氢

 ≤100mg/m³

≤30mg/m³

0.85-16.4mg/m³

0.73-9.19mg/m³

甲苯

  ≤40mg/m³、

≤15mg/m³

1.61-28.2mg/m³、0.594-13.6mg/m³

甲醇

≤60mg/m³

1.3-32.7mg/m³

非甲烷总烃

≤60mg/m³

≤80mg/m³

 ≤120mg/m³

9.21-13.4 mg/m³

17.4-75.6mg/m³

9.23-111mg/m³

二氧化硫

 ≤550mg/m³

3NDmg/m³

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

4mg/m³

0.0121mg/m³

氟化物

7mg/m³

1.16mg/m³

二噁英类

0.5 mg/m³

0.027mg/m³

废气排放口
编号位置2

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4/DA005

颗粒物

≤10mg/m³

目前锅炉未启用

二氧化硫

≤20

氮氧化物

≤80mg/m³

废气排放口
编号位置3

固废库房废气排放口DA009

非甲烷总烃

 ≤80mg/m³

8.57mg/m³

废气排放口
编号位置4

质检部废气排放口DA008

非甲烷总烃

 ≤120mg/m³

12.2mg/m³

废气排放口
编号位置5

废水站废气排口DA007、DA029

硫化氢

 ≤0.58kg/h

0.277-0.312Kg/h

氨气

 ≤8.7 kg/h

3.17-5.14Kg/h

臭气

≤2000

30-35

非甲烷总烃

 ≤120mg/m³

30.7-44.9mg/m³

废气排放口
编号位置6

废水预处理车间废气排口DA006

硫化氢

 ≤0.58kg/h

0.208kg/h

氨气

 ≤8.7 kg/h

5.9kg/h

臭气

≤2000

21-27

非甲烷总烃

 ≤120mg/m³

65.3mg/m³

执行的排放标准

DB61/T 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医药行业及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锅炉废气执行《陕西省锅炉废气排放标准》DB-61/122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 201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

特征大气污染物

/

排放方式和排放
去向

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