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26
来源: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拟开展《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名称: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渭南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纬二路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蒲城海泰厂区内建设活性炭再生系统及其他公辅配套设施。
5、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废气:
1)301-306车间高浓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冷凝+碱喷淋+水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树脂吸附(蒸汽脱附)+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
2)301、302、303、306车间低浓有机废气:冷凝+喷淋塔+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碱液吸收后和低浓有机废气一并进喷淋塔+排气筒排放;304低浓有机废气经冷凝+UV光解+喷淋塔+排气筒排放;305车间低浓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碱液吸收后和低浓废气一并经活性炭+排气筒排放。
3)308、309(西)、312、313、314(东)车间有机废气经冷凝回收+喷淋塔+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碱液吸收后和有机废气一并进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
4)309(东)车间有机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和质检中心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
5)314(西)车间有机废气经冷凝+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塔+排气筒排放;
- 资源无害化处理焚烧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降温+急冷+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酸性气体洗涤+排气筒排放;
- 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排气筒排放;
- 废水预处理车间废气经冷凝+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
- 污水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UV光解+排气筒排放;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排气筒排放。
(2)废水
1)高浓生产废水:进入306车间西侧废水预处理车间,进行回收溶剂及除盐预处理。其中:有利用价值的有机溶剂回收套用;无利用价值的有机溶剂送厂内焚烧炉处置;废盐委外处置。预处理后达一、二期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的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
2)高盐生产废水:进507废水预处理车间,进行多效蒸发除盐处理。其中:有回收价值的高盐废水回收其副产物,无回收价值的高盐废水送厂内焚烧炉处置或委外处置;预处理后达一、二期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的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
3)其他低浓生产废水、化验室废水及公辅设施废水:进入厂区现有一、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
4)初期雨水及事故水:进入事故水池暂存,分批泵入一、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5)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厂区一、二期污水处理站,
(3)噪声
采取将生产设备、泵及风机等置于生产车同内、基础减震,进出口连接安装消声器等隔声降噪措施。
-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定期交有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 环境风险
编制了实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105262023002。
- 地下水
地下水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对污染物进行控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739103737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29-8171241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dWEBVXFrukwp2P82lWltw
提取码:lvot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提交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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